受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变卖以下房产:
标的一:乐山市市中区水井冲回廊商场营业用房,建筑面积约612㎡,房产证号分别为乐山市房权证私字第74304、74305、73885、74323号,类型为划拨,变卖价格为245.1万元;此房产上存在之租赁关系于法院送达变卖成交裁定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解除并将房产交付给买受人。
标的二:乐山市市中区水井冲回廊商场住宅,建筑面积约329㎡,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乐城国用(2005)字第49407号,类型为划拨,用途为住宅,房产证号为乐山市房权证私字第72962号,变卖价格为62万元。上述价款中均已包括划拨转出让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部分,房产转让、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和卖方应承担的税费先由买受人垫付,然后由法院依据买受人提供的正式票据从变卖房产所得价款中支付给买受人。凡一并购买上述两个标的之买受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履约保证金为50万元,佣金为标的价款的5%,由买受人承担,在签订变卖合同时支付,标的余款在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付清。
凡有意购买者请持有效证件于变卖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在乐山市中区天星路780号(乐山市中区运管所4楼)处签订变卖合同,凡最先到上述地址处与变卖方签订变卖合同付清标的价款和变卖费用后,即可凭法院之变卖成交裁定书取得标的之所有权,并依此裁定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联系地址:乐山市中区天星路780号(乐山市中区运管所4楼)
咨询电话:(0833)2428661 18908139156
网 址:http://www.lszxpm.com
四川乐山众信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